意外防賊變抓姦

瀏覽:397      發佈時間:2013-10-14 22:37:22 Share |

台北市一名涂姓男子在臥龍街開設創意設計公司,鄭姓妻子在公司擔任會計,由於妻子擔心貨物遭竊,在公司裝設監視器防盜,卻意外防賊變抓姦,拍到涂男於3月10日晚間11時左右,與一名女子在公司沙發上發生性行為,氣得妻子提出妨害家庭的民事訴訟,涂男不甘心反告妻子妨害秘密,北檢裁定妻子安裝監視器是擔心貨物遭竊非故意,因此不起訴處分。


鄭姓女子以監視器畫面為證據,對涂姓男子提出妨害家庭訴訟,但涂男卻找公司2名員工一併對鄭女提告,他們表示,監視器拍到他們非公開行為,2名員工說不希望自己吃飯、休息的畫面被拍到,甚至挖鼻孔等不雅行為也會因此入鏡,因此提出鄭女涉及妨害秘密罪。

鄭女說因為舊有的監視器故障,公司業務需求會向廠商叫貨,且公司即將搬家,貨物暫時堆放在辦公室中,擔心貨物被偷才會裝設新的監視器,並非刻意窺視,只是沒想到竟意外拍攝到丈夫偷腥畫面;而涂男向檢察官承認畫面中和女子發生性行為的男子確實是他,但是他的非公開行為。

檢方勘驗監視器後發現,除拍攝到男女在沙發上嘿咻之外,還有貨物堆在沙發旁,且兩人行為過程未以其他器物遮蔽確保隱密性,不被他人發現,再者畫面未拍攝到其他員工不雅行為或身體私密部位,檢方認為,鄭女為避免貨品遭竊才裝監視器,涂男及另外2名員工均未指出是那些非公開活動遭攝影,因此台北地檢署偵結,鄭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