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12年06月23日 上午05:0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彭顯鈞/綜合報導〕蘇花公路坍方救災英雄、已婚前陸軍特戰指揮部特一營營長劉哲宏被控勾引江姓人妻,除挨告妨害家庭外,還因此登上蘋果日報,全案經檢方調查後處分不起訴,劉男不滿名譽受損、營長職務被拔走,向江夫提訴求償;板橋地院判江夫需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間,劉男報名參加9月18日在台北市舉辦的10公里長跑活動,活動開始前兩天,劉男北上借住友人江女住處;17日凌晨時,江夫杜宏楷帶著徵信人員及警員入屋抓姦。4天後,蘋果日報就刊登「救災營長被控勾人妻」報導,杜男並對劉與妻子提出通、相姦告訴。
刑案方面,杜雖提供當時搜出的衛生紙和妻子內衣褲,但檢方依據送驗結果認定,並無法證明劉、江曾發生性行為。
劉男因而提訴指出,杜男曾要求200萬元高額賠償,後又降至60萬元,但他問心無愧、拒絕賠償,杜竟向蘋果日報爆料;除造成他名譽受損外,還遭上級長官同時處分、累計懲處達一大過,連營長職務也被拔走,故求償59萬餘元。
杜男否認提供照片並指出,蘋果日報如何捕風捉影並非他能掌握,且劉男與妻子確實孤男寡女獨處一室,他提告合情合理也合法。此外,劉男被調職是因軍事機關認為其行為不妥,有損軍譽,非他能控管。
法官查看報導後發現,內容確實寫杜男向「蘋果」投訴,且若非杜男爆料,蘋果日報如何憑空寫新聞因而認定杜對記者陳述偷情一事並提供照片,造成劉男名譽受損;不過,杜男提告屬於自身權利,而劉男遭上級懲處是因他有其他個人行為不當所致,不能列入求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