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提出通姦之告訴?

瀏覽:371      發佈時間:2012-02-22 12:19:35 Share |

通姦罪法律上設有專屬告訴之限制,非配偶不得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亦即,犯通姦罪之配偶,為唯一之專屬告訴權人。

234條(特定案件之告訴人)

刑法第230條之妨害風化罪,非左列之人不得告訴:

一、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

刑法第239條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

刑法第240條第二項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

刑法第298條之妨害自由罪,被略誘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亦得告訴 

刑法第312條之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已死者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得為告訴。